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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粉智能广告机”因打微信主意被腾讯告其侵

2017-06-06 12:28:48

未经腾讯公司许可,复制发行腾讯微信软件,销售所谓的“搜粉智能广告机”数量达2076份,袁建发等人侵犯著作权罪案中四名被告人各处100万元罚金,成为深圳首例对被告人判处高额罚金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4月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6)》白皮书,并公布了2016年深圳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上述袁建发等人侵犯著作权罪案中,法官根据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营利目的突出的特点,坚持刑事制裁与经济惩处相结合,适用主型的同时,高度重视财产刑的适用,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做出了各处100元罚金的判决。

搜粉智能广告机配图

2016年度深圳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一、深圳鼎识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同升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矽感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二、陈广旭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三、深圳市引领平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四、深圳市翰诺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中胤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五、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深圳市汉荣世纪实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六、路易威登马利蒂诉深圳市福田区名创优品百货店、广东葆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赛曼投资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七、珠海恒大饮品有限公司诉深圳恒大冰泉食品有限公司、河南汇多滋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佳明饮品有限公司、鄢陵豫广饮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八、上海视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富贝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

九、被告人袁建发等犯侵犯著作权罪案

十、被告人梁顺喜、原审被告人刘桂权、原审被告人黄勇涛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转载自:深圳新闻网   原文章作者:何畅